北魏太武帝、北周武帝、唐武宗和後周世宗等四位帝王所帶來的四次大禍害。當時,無數的寺院、經書、佛像、法器等被焚燬、破壞,數以千萬的僧侶遭到殺戮,或被迫還俗。這一次次的打擊,使得佛教的發展遭到嚴重的扼殺,甚至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。
北魏太武帝滅佛
北魏太武帝的滅佛,起因於武帝聽信道士寇謙之及宰相崔浩的讒言所致。
鮮卑族拓跋氏建立北魏,入主中原後,道武帝、明元帝都信奉佛教,並興建不少寺院。太武帝即位之初也信奉佛法,禮敬沙門。北魏滅北涼後,還帶回許多沙門到京師,當時對北魏佛教產生重大影響的沙門玄高、師賢、曇曜等人都是來自涼州。
北魏為了統一北方,鞏固在中原的地位,以全民為兵。那時,由於沙門歷來可以免除租稅、徭役,所以銳志武功的太武帝就在太延四年(四三八)下詔,凡是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律還俗服兵役。他還聽信宰相崔浩的讒言勸諫,改信寇謙之的天師道,排斥佛教,並漸次發展為滅佛的行動。
崔浩出身於著名世族,博覽經史,善於陰陽五行及術數之學,歷仕道武帝、明元帝、太武帝三帝,官至司徒,經常參與軍政機要,深受太武帝的信任;結識寇 謙之之後,信奉道教,受其法術。寇謙之早年就熱中仙道,修持漢末張陵、張衡、張魯創立傳承的五斗米道,隨方士入華山、嵩山學道修煉,自詡曾有太上老君授他 天師之位及《云中音誦新科之誡》二十捲。在明元帝末年,寇謙之從嵩山入平城,結交崔浩,常通霄達旦聽崔浩談論古代治亂史,為之嘆美。後來,寇謙之把儒家學 說和佛教經律論及齋戒祭祀儀式吸收到道教中來,重新改造五斗米道,期使北魏帝王容易接納。
太武帝始光初年,寇謙之獻上道書,但當時朝野信奉者很少,崔浩於是上書勸諫太武帝,使太武帝因而信奉道教,並派人奉玉帛牲畜去祭嵩山。太武帝又在平城東南建立天師道場,自稱太平真君,並親受符籙,興建靜輪天宮,奉祀太平真君,改年號為太平真君,成了十足的道教徒。
太武帝的廢佛行動,始自太平真君五年(444年)的彈壓沙門,他下令上自王公,下至庶人,一概禁止供養沙門,並限期交出藏匿的沙門,若有隱瞞,滿門 抄斬。翌年,盧水的胡人蓋吳在杏城(陝西黃陵)起義,有眾十餘萬人。七年,太武帝親自率兵前去鎮壓,到達長安時,在一所寺院發現兵器,懷疑沙門與蓋吳通 謀,大為震怒,下令誅殺全寺僧眾。崔浩趁機勸帝滅佛,於是太武帝進一步推行苛虐的廢佛政策:誅戮長安的沙門,焚燬天下一切經像。一時之間,舉國上下,風聲 鶴唳。
當時太子拓跋晃監國秉政,一向篤信佛法,再三上表,向太武帝勸阻,雖然都不被採納,但也由於如此,廢佛的詔書得以緩宣,而使遠近的沙門聞訊逃匿獲 免,佛像、經論亦多得密藏;然而魏國境內的寺院塔廟卻無一倖免於難,史稱太武法難。廢佛後不久,寇謙之病死,崔浩後來也因撰《魏史》,書中蔑視胡族而遭腰斬,其族人被誅者百餘人。廢佛後六年,太武帝駕崩,文成帝即位,下詔復興佛教,佛教才又逐漸恢復發展。
北周武帝滅佛
第二次的廢佛事件發生在北周武帝之時,距北魏太武帝的廢佛,約有一百一十餘年。武帝宇文邕,繼明帝之後即位,後改元保定。北周繼西魏之後,統領關隴 地區,這一帶從晉代以來佛教盛行,其中長安曾有鳩摩羅什的僧團在此長期譯經傳教,影響很大。當時,全國的僧尼有兩百多萬人,佛寺有三萬多所。北朝的歷代帝 王,不少都篤信佛教,北周武帝即位之初,也依照先朝往例,禮敬沙門,但由於他勵精圖治,一心想用儒術平治天下,因此最重儒術。他在親政前,曾多次召集臣 僚、沙門、道士討論釋、道、儒三教的問題。當時,他對佛教並沒有特別憎惡排斥的觀感。顯然的,他後來的廢佛政策,主要是受到衛元嵩和道士張賓的影響。
衛元嵩是四川成都人,精通陰陽曆算,性情譎詐。年少時隨益州野安寺亡名禪師為沙彌,不耐清苦,佯裝狂放,以吟詩詠賦來博取聲名,並四處向人預卜未 來。後來還俗,從四川到長安,結交北周權貴。天和二年(五六七),他向武帝上奏:寺塔佛像對國家治安無益,應該刪減。徹底改革佛教,將佛教納入國法的規範中。以經濟措施改革佛教界貪婪腐敗的風氣。據《廣弘明集》卷七記載,衛元嵩的奏文共列有十五條:勸行大乘、勸念貧窮、勸舍慳貪、勸人發露、勸益國民、勸獠為民、勸人和合、勸恩愛會、勸立市利、勸行敬奉、勸寺無軍人、勸立無貪三藏、勸少立三藏、勸僧訓僧、勸敬大乘戒。
衛元嵩著有《佛道二論》,論辯大小乘;又著有《齊三教論》七卷,闡揚會通三教的思想。他認為當時佛道二教崇尚空論,違背大慈為本、安樂眾生的立教宗旨,主張應該用古代聖王的治道來矯正這些弊病。他的論點,剛好契合武帝的心意,因此受到重用。
又據《廣弘明集》卷八記載,當時民間普遍流傳著一句讖語,說「黑衣當得天下」。深信讖緯之學的武帝,對此預言非常忌諱,衛元嵩和道士張賓就乘機譭謗 佛教,指沙門身穿黑衣,必為國禁,道士穿黃衣,必為國祥。武帝聽信他的話,漸漸重道輕佛。天和四年,先後四次召集佛、道、儒三教學者,論議教義的高低。武 帝的本意,想以儒教為先,佛教為後,道教最上,但因幾次聚眾議論,三教各執一詞,因此懸而不決。後來甄鸞上《笑道論》,道安上《二教論》等書,極力為佛教 辯護,破斥道教。武帝對於佛道二教互相攻擊,極感不快,敕令暫時擱置二教優劣的議論。建德二年(五七三)十二月,又召集群臣、道士、沙門等,辯論三教先後,結果以儒教為先,道教次之,佛教最後。如此一來,引起佛教界的激烈反應,先後有猛法師、道積等人的抗旨直諫。建德三年,武帝已決心毀佛,召集僧道二眾在太極殿辯論,張賓極力斥佛揚道,卻被智炫法師論破,武帝乃親自升座,試圖加以論難,不料智炫法師應對安詳,陳義甚高,武帝在盛怒之下離開太極殿。次日, 下詔廢佛、道二教,破毀寺塔,焚燒經像,勒令沙門、道士還俗。當時,被迫還俗的沙門有二萬多人,關隴一帶的佛法被破壞殆盡。
建德六年,北周滅了北齊,武帝又對北齊之地實行排佛政策,焚燬一切經像,廢四萬所寺廟,被迫還俗的僧尼達三百餘萬。北方佛教一時之間銷聲匿跡,史稱周武法難。次年,武帝罹患劇瘡而亡。宣帝、靜帝相繼即位,佛教才又漸漸恢復。
在周武帝廢佛以後,部份僧侶混跡民間,或逃匿山林,另有部份僧人則南渡陳朝,因此促進南北朝佛教的交流。
唐武宗滅佛
唐代佛教雖是中國佛教史上的黃金時代,然而,唐代各朝帝王對佛道二教的態度頗為不同,有的揚佛抑道,有的佛道並奉,也有不少位帝王崇道而抑佛。唐高祖奉道教始祖李耳為祖先;太宗曾下詔置道教於佛教之上;武后則改佛教在道教之上;玄宗曾採納姚崇的奏章,令僧尼還俗,他雖然尊崇道教,但仍一度敕令註釋 《金剛經》流傳天下;憲宗時,韓愈諫阻迎佛骨,寫《論佛骨表》、《原道》等排斥佛教;在穆宗、敬宗、文宗之世,都還依歷朝慣例,在宮中設齋行道,但敬宗本人篤信道教;文宗時已有毀佛之議,而且曾經禁止度僧及營建寺院;到了武宗,更是全面性地崇信道教,貶斥佛教。
另一方面,雖然歷經幾位帝王的崇道抑佛,但佛教在民間的力量反而越加熾盛,僧尼的人數越來越多,寺院也越建越廣。寺院往往領有廣大的莊園,並可免除徭役;而僧尼、寺院激增的結果,不免增加國庫的負擔。當時不少士大夫基於儒家治術的觀點,認為佛教的蓬勃發展將危害國家的經濟,因而大加抨擊。唐武宗時, 排佛的呼聲越演越烈,這使得本已篤信道教的武宗更加決心毀佛。這時,道士趙歸真與宰相李德裕推波助瀾,趁機煽動,佛教因而面臨一場「三武一宗」法難中最大 的破佛事件。
會昌元年(八四一)元月四日國忌日,敕令行香,設千僧齋;但六月十一日的武宗誕辰之日在大內設齋時,敕令兩街供養大德及道士四對論議,其中有兩位道士被賜紫衣,卻禁止釋門大德披著紫衣。武宗在即位之前就喜好道術修攝之事,曾經召請趙歸真等八十一人入宮,在三殿修金籙道場,並親受法籙。會昌元年的六月 中,又召衡山道士劉玄靖入內,與趙歸真同修法籙。
會昌二年三月,因李德裕上奏,武宗敕令遣散未曾登錄在僧籍名冊的僧尼,又不許置童子沙彌,這時已略見毀佛的跡象。六月十一日,敕令僧道二眾在殿前論議,道士二人賜紫衣,僧門仍不得披著紫衣。
會昌三年二月,敕令已經還俗的僧尼不得再行入寺;至於沒有登錄名籍的僧尼,不僅嚴禁住在寺中,且不許住在京城或進入鎮內。同年九月,下令各級地方政府嚴密注意附近寺院的住僧,縱使是登錄有案的,如果無法詳細說明出身來歷,應予逮捕,送到官府盤問。
武宗廢佛的政策,是採取漸進方式的,從史料看,其法令之嚴酷,與日俱增。會昌四年三月,下令不許供養佛牙、佛骨,如果違反法令,送一錢供養者,即杖打二十下,一時之間,寺院的四處,人跡斷絕。而在宮中的內道場,歷來往例均安置佛教經像,武宗卻下令焚燒經教,拆毀佛像,在道場內安置天尊老君之像。六月,在武宗誕辰日,首度不召僧入內議論。又不許僧尼在街裡行走,如有外出,需在鐘聲未響前歸寺;也不許別住他寺,違者敕罪。由於武宗深信趙歸真,趙乘隙進言,認為佛教並非中國本有的宗教,蠹害生靈,應該盡除。於是,是年七、八月開始,發動空前的法難,敕令拆毀天下山房、招提、蘭若、普通佛堂、義井、村邑齋 堂等,凡是寮房未滿兩百間,或沒有獲頒寺額的道場,則勒令僧尼還俗。
會昌五年三月,武宗敕令天下諸寺不許置莊園,並隨時檢查寺舍的財產。四月,敕令僧尼還俗,如有抗命不從的,以違抗聖旨論罪,當場決殺。八月下詔,大舉毀寺,總計會昌年間,拆毀佛寺四千六百餘所,招提、蘭若等四萬餘所,被迫還俗的僧尼有二十六萬餘人,沒收良田數千萬頃,又將佛像、鐘磬等法器改鑄為錢幣、農具等物,乃至私家所藏金銀等像亦敕令限時送官。此一空前浩劫,歷史上稱為會昌法難。晚唐以後諸宗的衰頹不振,與這次毀佛有密切的關係。次年,武帝服用道士金丹,中毒身亡,宣宗即位,誅殺趙歸真等人,並大力復興佛教。
後周世宗滅佛
第四次法難發生於後周世宗顯德二年(九五五)。世宗為了貫徹以儒教為主的統治政策,以佛教寺院僧尼乃構成國家財政上的負荷為理由,下詔禁止私自出家;訂立嚴苛的出家條件,並規定必須在國家公認的戒壇受戒,否則無效;不許創建寺院或蘭若,違反的僧尼,課以嚴刑;未受敕額的寺院,一律廢毀;民間的佛像、銅器,限五十日內交由官司鑄錢,如果私藏五斤以上的,一律處死。總計,廢毀寺院三萬三百三十六所,大量的佛像及鐘、磬等法器被鑄成通錢,世稱一宗法難。相傳世宗下詔毀壞佛像時,鎮州有一尊銅製觀世音菩薩極為靈驗,因此無人敢去毀損。世宗乃親自前往該寺,用斧頭砍毀菩薩胸部。顯德六年,世宗在北征途中,胸部突發癰疽而身亡。
唐朝後期唐武宗會昌滅佛,是中國佛教的由盛而衰的分水嶺。由於唐武宗崇道滅佛,毀寺減僧,銷毀經卷,使佛教受到毀滅性打擊,使原來唐朝鼎盛的宗派唯 識宗、華嚴宗、天台宗幾乎滅盡。後來到了宋朝,天台宗和華嚴宗才從朝鮮和日本重新迎回論集,開始有點恢復,而唯識宗則一直衰落下去。
所謂“四大”,是指結合物體的四種元素:地、水、火、風。地以堅硬為性,水以潮濕為性,火以溫暖為性,風以流動為性。宇宙世間的山河大地、房屋器皿、花草樹木等森羅萬象,無一不是仰賴這四種元素組合而成,乃至我人的色身,也是四大假合而成。人體的毛、髮、爪、齒、皮、骨、筋、肉是堅硬性的地大;涕、唾、膿、血、痰、淚、津、便是潮濕性的水大;溫度、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;一呼、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。人所以能生存,就是因為四大和合,若是四大不調,就會呈現病相,甚至四大分散,人就會死亡。
四大假合的色身,是一種物質的現象,而人之所以稱為“有情眾生”,除了具有物理機能外,還有憂、悲、苦、惱、喜、怒、哀、樂等精神狀態。人是由物質和精神聚集的和合體,所謂物質,就是父母所生的四大假合之身,佛法名之曰“色”;所謂精神,就是佛法所說的受、想、行、識。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者,是構成我人身心的五個條件,稱為“五蘊”;五蘊就是“我”的代名詞。
五蘊又稱五陰。《大乘廣五蘊論》說:“蘊者,積聚義。”《摩訶止觀》卷五說:“陰者,陰蓋善法。”意指眾生是由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等五法“積聚”而成;此五法能蓋覆、遮蔽眾生本來的真如佛性,因而起“惑”造“業”,受無量劫生死輪回之“苦”。因此,五蘊也可解釋為五蘊魔、五陰魔。
五蘊是佛法對於有情生命個體的分析,五蘊是因緣所生,而非實有。《維摩經》說:“四大合故,假名為身;四大無主,身亦無我。”色,從四大和合而有;受、想、行、識,由妄想分別而生,究竟皆無實體。佛陀為了明示五蘊虛幻不實,曾舉五喻說明,所謂“色如聚沫、受如水泡、想如陽焰、行如芭蕉、識如幻事”,以此曉諭眾生:五陰之我,不過是五法積聚,暫時的和合,唯有假名,沒有實體。“五蘊非有”,實乃佛教“無我觀”最具體的詮釋。
然而,凡夫眾生無明,往往執著五蘊假合之相為“我”,有“我”就會與“人”爭執,我是他非,由此而造業,引生煩惱痛苦。因此《大智度論》說:『我』是一切諸煩惱根本,先著五眾為我,然後著外物為我所。《原人論》也說:“身心假合,似一似常,凡愚不覺,執之為我。寶此我故,即起貪、瞋、癡等三毒。三毒系意,發動身口,造一切業。”
佛陀為了破除凡夫“執我為有”的愚迷,故說“四大本空,五蘊非有”的真理,希望眾生都能“照見五蘊皆空”,獲得般若空慧。般若為三世諸佛之母,般若根源於空,經過了空的體證,般若才能顯現,從而證得正覺。所以,由“無我”而進入“空”,是修行到達解脫所必經的路徑。
哲學家曾說:“人之大患,在吾有身。”我人的身體實乃眾苦積聚而成,心理上有貪、瞋、癡煩惱的痛苦,身體上有老、病、死的痛苦,家庭裏有愁衣愁食及恩愛別離的痛苦,社會上有是非鬥爭,怨憎相會的痛苦,世間上有風、水、火、震、兵災等痛苦。苦,緊緊的跟隨我們,糾纏我們,學佛應該要先認識“苦”;知“苦”,才知道求“解脫”。要知苦,先要能正確認識五蘊緣生之法皆是無常,以無常故有苦,為解脫苦故,須知無我。能夠觀此五蘊身心皆是緣生無性,當體即空,才能無我;無我即能遠離顛倒執著,無我才能解脫。
《八大人覺經》說:“四大苦空,五陰無我;生滅變異,虛偽無主;心是惡源,形為罪藪;如是觀察,漸離生死。”這正是佛陀宣說“五蘊非有”的本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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